来源:界面图库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 *** 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表示,《意见》围绕“打什么”、“怎么打”、“怎么防”的思路,共提出17项具体措施,进一步严惩财务造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严打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了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如严惩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行为,严防“病从口入”;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破除造假“生态圈”;强化财会监管,打击财务“洗澡”等造假行为;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如上市公司通过“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方式进行业绩造假等。
另外,《意见》还提出,要健全线索发现机制,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多渠道识别财务造假线索。
在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方面: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
要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从严惩处造假“首恶”
*** 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从五大方面推进《意见》实施落地:
一是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严防存在财务造假的主体“带病闯关”,从源头提升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二是强化穿透式监管,发挥“吹哨人”作用,多渠道识别并循环筛查有效线索。从严惩处造假“首恶”。
三是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四是深化部际和央地协作,加强与国资、金融等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地方 *** 在线索发现、信息通报、调查取证、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协作,强化监督管理和追责问责。
五是加强综合防范机制。强化公司防范财务造假、防范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内部防线建设。
推进更多集体诉讼案件落地
另外, *** 介绍了打假防假和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最新情况。
今年以来, *** 已依法将40余起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 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投资者发起民事追偿诉讼,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
目前正在对上市公司(包括部分退市公司)重大违法案件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0起,在审支持诉讼22起。
股市财务造假应严惩
在业内人士看来,公司IPO时期财务造假可能是为了更好上市,而上市之后的财务造假,则可能涉及维持公司股票价格、维持上市资格等因素。监管层应该建立健全对IPO公司、上市公司的各项审核、审批、监督和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处理处罚力度,重罚、严惩财务造假等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康美药业虽然没有退市,但该案大力推动了退市规则的完善。康美药业是规则问题,规则上达不到退市标准,可以修改规则,但也要尊重规则不能强制退市。在符合相关条件时,也应该遵守规则摘帽。康美虽然没退市,但相关负责人也已经付出重大代价,对后来者也有震慑作用。”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钱袋子”,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当下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这一资本市场改革的核心任务,增加投资回报是首要任务。
对此,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表示,“我们对标相对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如果有企业违法违规,它面临的处罚是什么?以美国为例子,它基本上面对的是一个灭顶之灾的组合拳。”
“发现财务造假或者欺诈发行,之一,天价的赔偿,罚到倾家荡产永世不得翻身,几千万、上亿,甚至是十几亿、几十亿的罚款都是有的。第二,如果企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有类似集体诉讼的制度,也是一个巨大的赔偿的代价。第三,要负刑事责任。如果在美国资本市场欺诈发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是要坐牢的,安然事件的董事长就财务造假,最后死在牢里面了。”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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