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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大业信托暂停某三方销售打款,背后有何原因?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晓云

6月17日晚间,界面新闻独家获悉,大业信托暂停某三方销售打款。

一位三方销售人士向界面新闻透露,其原本预约的一大业信托政信产品已无法打款。“替客户预约周三(6月19日)打款的,现在也打不了了。”

不过,另一位三方销售向界面新闻透露,大业信托在6月17日还有一笔湖州政信项目400万销售额。6月17日发布的包销进度称,“大业182湖州”第十一期进款中,剩余400万,无下期。当日下午2点左右,包销信息更新为“大业182湖州已结束”,这表示,“大业182湖州”产品剩下的400万额度已经卖完。

“大业182湖州”指的是“大业信托共创182号浙江湖州地级市非标信托”,融资人为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级为AA+,担保人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评级为AA。期限为24个月,共有1.95亿额度,100万的收益率为年化5.2%,分期募集,前述最后卖出的400万销售额在第十一期。

这意味着,上述三方销售无法向大业信托打款的转折点为6月17日。

官网显示,大业信托于2011年3月重新登记后正式开业,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广州。

天眼查APP显示,大业信托的股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京信电力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41.67%、38.33%、20%。

目前,暂时不知大业信托是暂停第三方销售,还是其他技术原因。但从政策来看,监管的态度一直是禁止第三方代销。

2022年,中国信托业协会在一则微信公号问答中表示,在规范信托推介销售方面,监管早已明确禁止第三方违规推介代销。银保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 *** 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就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银保监会出台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防止第三方非金融机构销售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随后配套下发的执行细则,进一步明确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切断第三方风险向信托传递的渠道,避免法律风险。

中国信托业协会表示,以上提到的第三方机构,不持有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牌照,既不纳入银保监会或 *** 监管,也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均不能推介销售信托产品。信托消费者在购买信托产品时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通过一些正规金融机构渠道认购产品。

据界面新闻采访了解,此前,许多信托公司采取的模式是与持有独立基金销售牌照的机构签署协议,并向后者转结实际由并不持有牌照的第三方财富机构应得的代销、引流费用。

此外,6月14日,国通信托收到年内更大罚单,因13项违法事由被罚585万元,18名责任人被处警告,3名主要责任人处以警告并合计被罚46万元。其中,国通信托被处罚原因有一条为违规通过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