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市妇幼保健院孕妇待产过程中一胎死于宫内的情况说明
近日,有媒体报道市妇幼保健院 " 双胞胎儿在医院生产时死亡 " 的消息,引发 *** 关注。现将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10 月 15 日上午 9:22,孕妇李某某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待产入院,该孕妇已孕 37 周,为双胎妊娠,属单绒毛膜双羊膜囊,妊娠以来一直在市妇幼保健院例行产检,无异常。入院当日,当班医护人员于 9:47 完成之一次胎心电子监护,显示正常。13:40 多普勒胎心检查正常,17:13 进行第二次胎心电子监护时发现有双胎心重叠情况,待产孕妇间隔休息后,于 18:13 开始第三次胎心电子监护,18:19 发现一胎胎心突然消失,医院立即进行床旁 B 超,确认一胎已无心跳。经征得家属同意,立即进行剖宫产,一胎存活,另一胎无生命体征。目前,产妇及新生儿均在院观察,身体状况良好。
对此,我们深表痛心,已之一时间成立调查组介入核查处置,责成医院全力以赴做好产妇和新生儿医疗服务保障。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组织医患双方依法依规处理。截至目前,家属于 10 月 21 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同意调解申请,进入调解流程。经核实,当班护理人员均为取得护士资格证的在职护士。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院方积极配合推进人民调解等程序,根据有关结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如属医院责任,我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在此,诚恳接受媒体和舆论监督,感谢广大网友和社会公众的关心关注。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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