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苗艺伟

事涉财报审计违规!安永华明、德勤华永共五名注册会计师遭警告

界面新闻编辑 | 江怡曼

继普华永道被财政部开出亿元级的大额罚单之后,近日,界面新闻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安永华明、德勤华永两家审计机构共5名注册会计师被警告。

安永华明事涉大家保险审计违规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147号、148号)指出,安永华明所在执行大家人寿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某、许某未保持职业怀疑,存在职业判断错误。

具体来看,罚单显示,财政部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6月至8月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大家人寿将投资的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远洋集团)H股股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经对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检查发现,大家人寿2021年对营运资本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未剔除属于筹集资金活动的短期借款因素,得出不减值结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修正大家人寿营运资本错误计算公式,依据大家人寿减值公式和参数,测算持有远洋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为1156万元;2021年末大家人寿持有远洋集团H股股票市场价值33.51亿元。综上,两种 *** 测算可收回金额均低于2021年末账面价值132.64亿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大家人寿2021年度账面少计大额资产减值损失。

罚单中指出,安永华明所在执行大家人寿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对其持有远洋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审计工作中,发现大家人寿2021年对营运资本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但短期借款取值错误。安永华明所调整管理层减值测算模型中折现因子及折现系数、利润总额/营业收入预测比例、综合所得税税率预测、营运资本变动预测,但未说明原因和调整依据,未发现经测算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及2021年末大家人寿持有远洋集团H股股票市场价值均低于2021年末账面价值、存在减值金额不实的情况,并得出不减值结论。安永华明所未保持职业怀疑,存在职业判断错误。

罚单还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等规定。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德勤华永事涉安吉汽车租赁审计违规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财政部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三名注册会计师黄某、范某、宋某开出了三张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150号、151号、152号)。

罚单显示,财政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于2023年6月至8月组织检查组对德勤华永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财政部开出的罚单指出,之一,控制测试程序未实质执行且存在不实记载。德勤华永所在对安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安吉租赁)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对新车销售收入执行控制测试流于形式、未实质执行,审计工作底稿存在不实记载。安吉租赁实际未编制年末出库车辆验收复核表,德勤华永所基于年末出库车辆验收复核表执行控制测试且得出“验收单日期与报告一致”的结论不实。未实质执行控制测试,不能得出控制有效的结论,德勤华永所在依赖控制测试基础上实施的实质性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二,营业收入实质性程序未实质执行且存在不实记载。德勤华永所在对安吉租赁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一是2021年度、2022年度新车销售业务收入与“发生”、“准确性”、“完整性”、“截止性”认定相关的细节测试流于形式、未实质执行,审计工作底稿存在不实记载,细节测试记载的交付日期、运单号码、发票日期、车架号、车辆数量、凭证金额等内容与安吉租赁实际情况不符。二是2022年度长租业务收入与“发生”、“准确性”、“截止性”认定相关的细节测试流于形式、未实质执行,审计工作底稿存在不实记载,细节测试记载的客户名称、合同签署日期、合同金额、服务期间等内容与安吉租赁实际情况不符。三是对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前后矛盾且与安吉租赁实际情况不符,在风险评估程序处记载“以验收作为新车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在实质性分析程序处记载“以车辆出库时确认新车销售收入”,而安吉租赁实际上以发票开具时点确认新车销售收入。

罚单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第九条等规定。上述三人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等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