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界面新闻
记者|张乔遇
近日,宁波开诚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开诚生态)决定终止其IPO申请,此举引起了市场关注。公司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开诚生态曾于2023年6月28日首次向深交所创业板提交上市申请,然而,在历经一年的审核流程后,公司却主动撤回了上市申请,中止了审核程序。
在开诚生态的股权结构中,开诚控股持有59.4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朱豪轲、朱华伦和李丹艳三人合计持有开诚生态77.64%的股份,其中朱豪轲与朱华伦为兄弟关系,朱华伦与李丹艳则为夫妻关系。
持续经营能力遭反复问询
开诚生态主营业务为餐厨垃圾处理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餐厨垃圾成套设备收入、运营业务收入、建造服务收入及居民生活服务收入,其中,运营业务收入包括垃圾收运及处置收入及资源化产品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在IPO审核过程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了监管机构的反复问询。
图片来源:二轮问询函 图片来源:一轮问询函
2020年至2022年,开诚生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22亿元、4.05亿元和5.02亿元;其中超过半数收入来自餐厨垃圾成套设备;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735.25万元、6816.63万元和7500.10万元。
公司成套设备销售业务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签订合同金额分别为3.53亿元、3.19亿元和1.30亿元,2022年较2021年下滑较为明显。
图片来源:二轮问询函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6月,开诚生态的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15.52%、20.28%,预计2023年1-9月业绩同比仍处于下滑状态。
根据二轮问询函披露,开诚生态2023年1-6月、1-8月餐厨垃圾成套设备业务新签订单金额分别为1.60亿元、1.72亿元,报告期各期(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该业务的生产人员分别为74人、91人、65人和53人,数量持续减少。
2023年下半年,开诚生态订单签订金额预计为1.15亿元-1.55亿元,订单有所放缓,低于2020年的2.23亿元和2021年的1.61亿元。
公司表示,主要系2022年受外部环境影响部分项目的推进计划或订单签订时间有所推迟导致2023年上半年占比较高;公司餐厨垃圾成套设备业务2023年以来新签订单情况明显好于上年同期,下游客户的需求逐渐回升,公司的市场开拓不存在明显放缓或下滑的趋势。
应收账款回款期延长
除了经营业绩的波动外,开诚生态的应收账款回款期延长也是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尽管公司的餐厨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已广泛应用于上海、北京、广州、深圳、重庆等中国各大、中型城市的约100个餐厨垃圾处置项目,下游主要客户包括重庆环卫、广州环投、上海水业、福州中城科和中节能等国企以及光大环境、绿色动力、旺能环境、伟明环保、圣元环保等上市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开诚生态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3.31%、76.08%、61.35%、39.92%,开诚生态应收账款整体账龄以2年以内为主,但2022年以来,开诚生态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有所提高。
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2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56.99万元、487.60万元、2586.86万元和2253.18万元,坏账计提金额分别为297.08万元、291.19万元、1260.96万元和1142.47万元,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83.22%、59.72%、48.74%及50.70%。
其中,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涉及的主要项目以成套设备销售为主,该类项目具有合同金额较大且周期长的特点,对应客户主要为福州中城科、重庆市环卫、上海水业等大型国企、上市公司以及 *** 单位。这不仅影响了公司的 *** 效率,还可能增加坏账风险。
客户中同时不乏部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存在一定困难或与公司之间存在争议或合同纠纷的客户。例如,京城环保,双方就项目处理能力情况存在一定争议,客户未按期支付剩余货款及质保金。恒江化肥店,因客户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收账款长期无法结算,这进一步加剧了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
除此之外,因客户财务状况以及项目纠纷问题,自2021年至2023年6月末,开诚生态对客户福州中城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京城环保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为50%。
突击分红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上半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达到了1613.68万元。
本次上市,开诚生态计划募集资金4.28亿元,用于有机垃圾处理工艺装备及设备研发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流动资金的募集投资额为2亿元,接近募投总额的半数。
新“国九条”明确指出,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上交所对《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作了修订,新增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明确相关申报文件要求。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是否存在口碑声誉的重大负面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突击“清仓式”分红等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将核查意见纳入申报文件范围。
“突击‘清仓式’分红”的标准是: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
对于此次分红的原因,开诚生态称:自员工持股平台设立以及外部投资者进入以来,直至2022年末,公司未进行过分红,相关主体未能享受到作为公司股东的利润分配权益。因此公司于2023年3月发放现金分红,以增强核心员工团队的稳定性并调动相关员工工作积极性,同时增强外部投资股东的信心和持股的稳定性。本次分红有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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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2:40: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