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爸给了我块地,我可以把其中的水电项目交给你。" 一男子自称某集团三公子,以住宅开发项目外包为诱饵诈骗被害人兰女士三百余万元。日前,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集团三公子”以住宅开发项目外包为诱饵,骗走一公司老总三百余万元

图源:东方 IC

2018 年底,男子陈某对外宣称自己是某集团三公子,通过此身份结识了某公司老总兰女士。他向兰女士表示自己正接手某住宅区开发项目,愿意将其中的水电安装和绿化灯光工程交给兰女士。兰女士陈述," 他是我朋友介绍的,而且他给我看了工程规划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我就相信他真的是有项目给我做。" 两人签署合同后不久,陈某借口资金暂时被公司财务冻结,项目需要支付设计费、需要 *** 等理由,多次向兰女士借款,并声称借款可以用作项目合作保证金,前后共计三百余万元。

" 你要小心陈某那个人。"2019 年 2 月,兰女士在朋友的提醒下对陈某起了疑心。经多方核实后,兰女士发现陈某的身份和所承诺的项目均为虚构,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他后来承认了自己是假冒的某集团三公子,还写了一张欠条,答应归还从我这骗走的钱。" 实际上,陈某将所骗钱款全部用于归还房贷和购车等个人用途。在兰女士的多次催讨下,2019 年至 2021 年,陈某归还了 86 万余元款项,但仍有大量钱款未能归还。

2024 年 3 月 6 日,兰女士至公安机关报案。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安人员将陈某抓获归案。2024 年 9 月 25 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至黄浦区检察院。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出示了被害人兰女士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转账明细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陈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退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检察官提醒:

在面对各种投资合作机会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资质,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对于发现的诈骗行为,也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胡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