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刘晨光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迎大修,进一步促进两地资本市场深度融合

6月14日, *** 在官网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 *** 拟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形成《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背景是基于今年4月19日, *** 发布了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助力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2015年5月22日,中国 *** 与香港 *** 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同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当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互认机制实施以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平稳推进,各项制度和机制运行平稳,较好满足了两地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一是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按照稳步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

另一方面,适当放松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同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要求获转授机构所在地限于已与 *** 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此外, *** 指出,结合近年来公募基金信息披露、销售等基础规则的修订情况,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个别条款作适应性修订,将第八条中信息披露媒体表述由“中国 *** 指定”改为“符合中国 *** 规定条件”,取消第十六条中互认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事前备案要求,改为内部审查并存档备查等。同时,删除文件名称中的“暂行”字样。

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鹏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通过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提升至80%,这一变化显著增加了市场的灵活性。这意味着更多的香港基金可以进入内地市场,同时内地基金也能更广泛地渗透到香港市场,为两地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

王鹏表示,允许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这一举措实际上在推动两地资本市场的国际化,鼓励跨境合作,使得基金管理公司能够利用全球资源,提升管理效率和投资回报。

“要求获转授机构所在地与 *** 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这体现了对监管协同的重视。这种协同不仅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还能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王鹏说。

在王鹏看来,对个别条款的适应性修订,如信息披露和宣传推介材料的规定,显示了法规的灵活性和时代性。这些修订使得规定更加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和操作实际,提高了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王鹏认为,此举总体而言是进一步推动市场深度融合。修订草案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通过放宽限制和加强合作,两地市场将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更为统一和开放的大市场。进一步提升两地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修订草案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使得资金能够更自由地流动到效益更高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