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全面淘汰200万吨及以下炼油产能,小企业出路何在?

界面新闻记者 | 侯瑞宁

炼 *** 业落后产能淘汰政策进一步趋紧。

6月7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炼 *** 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

据金联创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年初,国内常减压装置炼能在200万吨/年及以下的炼厂有44家,炼能合计4175万吨。这比2021年减少了10家企业。

金联创分析师徐朋对界面新闻表示,这44家企业中,地方炼厂占比76%,主营炼厂占比24%;华北地区的炼厂占比达到50%以上,其中山东占到总量的20%以上。

据界面新闻了解,这些山东企业包括拥有15万吨/年炼化能力的格林化工、拥有50万吨/年炼化能力的龙源化工,拥有100万吨/年炼化能力的海跃化工等。

据徐朋介绍,淘汰的企业一般有三条出路。一是用于产能置换,比如此前山东十家地炼企业通过拆除已有炼化装置,将产能指标整合到了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是有些企业淘汰炼油产能后,但并没有拆除装置,仅是进行了关闭,然后转型为化工企业。三是小炼厂从市场上彻底消失。

徐朋认为,在目前炼化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叠加“双碳”目标,炼化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将加大。但具体执行上,因为涉及各地 *** 的具体执行情况、市场波动等因素,应该会避免“一刀切”。

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首次提出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节能降碳的历史背景下,淘汰落后产能被一再提及,在表述上也略有不同。

202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推动200万吨/年及以下炼油装置等淘汰退出;严禁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等。

去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炼 *** 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有序淘汰退出”;新建炼厂的常减压装置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吨/年。

国内炼厂的集中化、大型化程度正在进一步提升。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全国千万吨级炼厂由上年的35家增至36家,合计炼油能力5.22亿吨/年,占国内炼油总能力的55.8%。

去年,中国总炼油能力为9.36亿吨/年,稳居世界之一;炼能增长1200万吨/年,是2017年以来的更低增量。

上述《计划》要求,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这意味着今明两年,国内的炼油能力增长余量仅剩下6400万吨。

据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预测,今年国内炼油能力将再次较快增长,全年净增炼油能力2500万吨/年,新增能力主要来自镇海炼化二期和山东裕龙岛石化。据金联创统计,2024-2025年两年时间将有6900万吨炼能相继投产。

这意味着需要更多的落后产能被淘汰。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就曾表示,随着近年“减油增化”持续推进,成品油供应过剩压力有所缓解,但由于未来炼油能力继续增加,炼油能力过剩的问题仍需高度关注和认真解决。

近年来,在经济放缓、替代能源加强等因素影响下,国内石油消费增速放缓。

《报告》预测,2024年国内石油消费量7.64亿吨,同比增长1%;成品油消费量4亿吨,同比增长0.3%。达峰时点可能提至2025年前。此前有预测称,石油消费在2030年达峰,后又提前至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