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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开使馆牌照车称有外交豁免权?法律之内没有“特权”

最近,一段关于违规停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面对网上质疑,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秘书长余琦就不当言行致歉,并发布一段道歉视频:“我真诚接受各方对我的批评,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深刻吸取教训,并为此不当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再次向大家致以深深的歉意。”

结合北京警方发布的通报,事情的来龙去脉已基本清晰:6月16日上午,徐某某(男,61岁)与余某(女,58岁,就职于该国际组织)夫妇驱车至该地点,将车停靠在机动车道上,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后在他人提醒时仍拒绝挪车,并辱骂他人、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调查,涉事女子还涉嫌违规养狗。在网上引发争议和批评最多的话,则是涉事者“懂什么叫使馆车吗?懂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这样的偏激言论,让很多网友十分气愤。

外交豁免权的确是某些外交人员享受的特殊权利,却不应该是打破国家法律底线的特权。外交豁免权全称是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只用于部分人群和场景,可被看成外国代表和外国使馆在驻在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至于被曝光的这位女士,是否真的享有外交豁免权,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任何人在中国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想搞特权、凌驾于他人之上的畸形心理和行为,是无法被民众接纳的,也是无法被法治社会允许的。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监督无处不在。上述事件,在表面上看,是个别人素质不高的缘故,但深层问题,却是一些人还未消除特权意识。不论是在国际组织工作的人,还是在任何机构里的领导干部,只要这个人进入了公共场域,就必须遵守法律、谨言慎行,并且要以平等的视角看待自己和周围的一切。

此前,也有一些大型公司、机构的工作人员因为出言不逊,得罪了民众,也让自己的不当行为被曝光,引发民众的批评。说到底,他们都没有真正尊重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总想着自己高人一等,要用某些特权的“光环”来耀武扬威。其实,越是在一些大型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人,越应该有服务社会的心,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慎独,反观自我,多多修身。倘若一个人能这样严格要求自己,又怎么可能发出“懂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这样的狂妄傲慢之声?

如今,这句话如同当年的“我爸是李刚”,已经成了流行的“梗”,被大量网友使用,其中调侃、讽刺的意味是浓厚的。其实,这样的“梗”能够出现,也说明民众对于那些无视法度的人,既感到厌恶,也打心底里看不起。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理解,首先就得尊重和理解别人,特别是在停车、养狗之类看似很小的事情上,不能总是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多考虑一些公众的利益,也能避免这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