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4 日,湖北襄阳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视频称,襄阳汉水华城悦苑小区停车 37 分钟竟被收费 30 元,引发热议。视频中,车主准备离场缴费,显示屏显示需支付 30 元。该网友在评论区留言,他进入小区时并未收到关于超时收费的通知。
对于此事,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这价格过高,可以投诉;也有网友认为,这是私人住宅,免费时间有限制,车主可能自己没有注意,办事超时了所以被收费了。
记者联系了襄阳汉水华城悦苑小区的物业管理方——襄阳东铁正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每小时 30 元的费用并非停车费,而是 " 违约金 "。小区停车场主要服务于已购车位的业主,并不对外开放,临时车辆无法进入,设定的免费停车半小时限制,旨在为临时车主提供便利。" 原则上我们是不希望临时车辆、外来车辆在里面停放的,因为你这样停放,底下都是私家车位,不是那种商业停车场,您的车没有购买车位您在底下停车,肯定是要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的。"
图 / 汉水华城悦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供图
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的照片显示,在小区停车场进出口,有一张停车管理通告,通告中写着:为规范本车库车辆停放,确保车行道及消防通道的畅通,避免外来车辆占用停车位和主干道,给拥有产权的业主带来不便,小区车库原则上不对外来车辆开放,确有需要进入的车辆请到门岗处填写停车申请表,30 分钟内须驶离,需要长时间停放的车辆请就近找商业停车场停放,若超过 30 分钟未离开的,将按 30 元每小时收取违约金。
那么,车主进小区时,是否看到这则通告呢?记者随后尝试联系爆料网友,但截至发稿,对方尚未回应。
对此,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分析,此事关键要看物业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物业说这是违约金,那么就需要看双方是否就此违约行为有过约定,如果物业没有提前告知车主相关费用,或未在小区入口设置明确提醒,那么双方并未就这一违约条款达成一致,物业就不能单方面收取违约金。" 同时,律师表示,如果物业已尽到提示义务,而车主仍选择进入小区并超时停车,那么这将被视为双方已同意按照此违约条款执行。若车主违反了该条款,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律师提醒,车主进入停车场时务必留意停车场的收费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 经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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