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误入地铁站,大学生小罗被扣除了 3 块钱的车费。为此,小罗起诉了上海地铁公司,在她的努力下,2023 年 9 月,上海地铁宣布新规,表示,如乘客确因上厕所、走错路等情况误入地铁站内,可在 10 分钟内联系地铁站内的服务窗口,办理退票。
在新闻上看到这个规定后,2023 年 12 月 18 日,上海市民方先生在上海地铁宋园站,10 分钟内进行了退票操作。谁知,因为在退票时已经出站,方先生被告知,他的退票操作无法完成。和小罗一样,对此深感不公的方先生,一怒之下又将上海地铁告上了法庭。目前,本案已经过二审,判决生效。那么,方先生能拿回自己的 2.7 元车费吗?
初次交锋:
大学生为 3 元车费起诉上海地铁
2022 年 12 月 3 日,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罗,在乘坐地铁 9 号线换乘过程中,发现自己仅是进出了一下地铁站,就被扣除了 3 元。
小罗认为,"0 公里票价为 3 元 " 的收费标准损害了自身的权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小罗和同学们将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 " 地铁公司 ")诉至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地铁公司制定的 "0 公里票价为 3 元 " 的格式条款无效,并判令地铁公司返还 3 元。
尽管本案最终以双方和解收尾,但小罗的努力获得了成效。2023 年 9 月,上海地铁退还了小罗 3 元车费。同时发布公告,表示近期制定了相关规定,乘客进站 10 分钟内取消乘车的,可到本站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023 年 11 月,此事经由媒体报道,为大众所熟知。很快,这则由大学生告出来的地铁收费新规,获得了众多市民的点赞。有媒体将此誉为 " 管理向善的正确姿势 ",还有不少外地居民喊话自己所在城市的地铁公司,表示:" 这个作业可以抄。
在密集的报道攻势之下,一位普通的上海市民——方先生也从新闻上了解到了这一新规。然而,当时的他并没有想到,因为新规中的一个前置条件,他也会像大学生小罗一样,为了这几块钱,和上海地铁发生诉讼。
▲上海某地铁站内
再起波澜:
又有市民被扣除 2.7 元车费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上海市民方先生在地铁宋园路站乘车过程中,在刷票进站没多久后,因个人原因,迅速出站。此时,距离报道地铁收费新规,已一个多月。方先生也在新闻上,读到了这个消息。
因此,他信心满满地找到了附近的服务中心,要求工作人员帮他办理退费。谁知,方先生的要求,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
工作人员告诉方先生,他对地铁公司新发布的退票规则理解有误。地铁公司早已在其官网、官方 App、以及站内服务中心的服务指南中写明:" 乘客进站 10 分钟内取消乘车的,出站前需主动至本站服务中心办理,超过 10 分钟或非本站进站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方先生如果想要享受未乘车旅客免费退票服务,需要在出站前找到服务中心完成退票才行。彼时,方先生已经出站,他也就不再符合免费退票的标准了。
对于这样的结果,方先生非常不满。他认为,自己是通过看新闻,了解到关于同站进出 10 分钟内可人工退票的相关规定的,但他并不知道退款需要在出站前办理,出站后不能办理。在这个问题上,地铁公司并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因此该条款应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于是,和小罗一样,方先生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地铁公司制定的相关条款,并将 2.7 元车费返还给他。
该不该退?
地铁公司未充分告知
本案的一审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相关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以及地铁公司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提示义务。
一审法院认为,地铁公司在 2023 年出台同站进出 10 分钟内可人工退票的新规定,是在乘客进错站、如厕或者借道等客观事由,需要同站进出闸机的情况下,考虑到乘客的利益,作出的人性化措施,应予以肯定。
但需要承认的是,需在出站前办理退票这一具体要求,新闻报道中并没有明显提及。地铁公司虽然在官网、官方 App 以及相关服务指南中,说明了这一要求。但在方先生主要使用的公共交通卡上,卡片上并未明确说明相关流程。该流程尚未达到为广大乘客所熟知的程度。因此,一审法院认为,地铁公司并未尽到对相关操作的说明提示义务,应对此予以优化,并返还方先生票款 2.7 元。
在二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本案的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出,本案系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方先生与地铁公司的客运合同自乘客刷卡进闸机时成立。一审法院关于地铁公司对 10 分钟内同站进出可至服务中心退票、但必须在出站前办理的规定对上诉人并未尽到充分提示说明义务,判定地铁公司返还上诉人票款 2.70 元并无不当。
▲上海地铁单程票
至于方先生提出的将相关条款判决为格式条款的上诉请求,上海三中院指出,地铁公司的票价计收规则,系发改委等 *** 价格主管部门经过市场价格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及集体审议后专门制定的,非地铁公司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
因此,一审法院对于方先生主张 " 乘客进站 10 分钟内取消乘车,出某某中心 1 办理;超过 10 分钟或非本站进站不予受理 " 及 "0 公里票价 3 元 " 属于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的诉请不予支持并无不当,上海三中院予以支持。
▲上海地铁站检票出入口
记者走访:
相关规定被张贴在地铁各处
也就是说,根据此案的判决结果,方先生最终获得了退款,但需要在站内完成退款行为的相关要求并未发生改变。那么,一旦市民再次遇到和方先生相同的困惑,他们该怎么办呢?是否也需要通过漫长的诉讼流程,才能拿到相应退款?
记者为此走访了多个地铁站发现,尽管相关条款并未更改,但与方先生的遭遇相比,地铁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已柔和了很多。
例如,在上海火车站地铁站,一位工作人员在遗憾地告诉暗访记者,因为记者已经出站,费用已经扣掉了,实际上已经无法退费后,主动拿出了 3 元钱,表示愿意为记者弥补损失。
没事没事的。拿着吧,这是我们站长自己出的,毕竟你是之一次遇到。" 这位工作人员连声表示。
在地铁上海马戏城站,相似的一幕也发生了。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暗访记者,通过扫码进站的记者,在出站后已无法完成退费后,上海马戏城地铁站的相关负责人,同样表示,希望能够自掏腰包将 3 块钱现金补给记者。
这位相关负责人解释:"因为目前同站进出不收费的机器还在试验阶段,还没有完全推广,咱们上海马戏城的机器还没有这个功能,真的是不好意思,你没有坐车,其实是应该退给你的,你拿着吧。"
当然,也有许多地铁站明确告知暗访记者,根据目前的规定,已经出站后是无法完成退款的。相关规定已经在闸机旁、服务中心旁等位置张贴的服务指南中,有明确的告知,需要市民们加以留意。
▲地铁站内摆放的服务指南
记者注意到,这些告示虽然将内容说的很清晰,但存在字体较小、文字较多的问题,对于普通乘客而言,仍可能出现因为忽视告示牌,错失退票机会的情况。
来源:新闻晨报
(原标题:大学生为 3 元车费起诉上海地铁!因为这笔钱,上海地铁又被市民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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