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黄某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4 年 7 月 12 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布告》显示,黄某杰 1982 年 12 月 16 日出生,捕前系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门分局科员。黄某杰伙同他人第 1 次贩卖 *** 1100 余克;第 2 次贩卖 *** 2500 克;公安机关抓获黄某杰的时候,黄某杰随身还有 *** 500 余克;经过同伙指认,还有 2000 余克的 *** 。
罪犯黄某杰伙同他人进行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某杰作出死刑判决后,罪犯黄某杰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更高人民法院复核。更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罪犯黄某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更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将罪犯黄某杰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来源: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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