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在广东省深圳市实施赴香港旅游 " 一签多行 " 政策,在广东省珠海市实施赴澳门旅游 " 一周一行 " 政策,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澳门旅游 " 一签多行 " 政策。
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深圳市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赴香港旅游 " 一签多行 " 签注,在 1 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香港地区,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 7 天。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珠海市户籍居民可以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 " 一周一行 " 签注,在 1 年内的每个自然周可前往澳门一次且仅限一次,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 " 一签多行 " 签注,在 1 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澳门地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
深圳市、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居民或居住证持有人(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人工窗口,或设在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深圳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再受理赴香港 " 一周一行 " 签注申请,已签发的 " 一周一行 " 签注仍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安机关停止向深圳市居民签发赴港 " 一签多行 " 签注,改为签发 " 一周一行 " 签注。
来源丨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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