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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一女子网购9万多元奢侈品手镯退货遭拒?法院判了

"7 天无理由退货 " 规则

让消费者在 *** 时

多了一份安心

不过,上海一位消费者

在退回 *** 的奢侈品手镯后

却遭到了商家拒绝退款

前不久,上海一中院

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今年 3 月,王女士在官方旗舰店花费 91500 元购买了一款奢侈品手镯,收 *** 后第七天,王女士发起了退货退款申请,商家同意后,王女士按照 *** 要求把手镯交给了商家指定的物流公司寄回。

然而,奢侈品公司收到退货后,以 " 退回的商品有磕碰和划痕 " 为由拒绝退款,并将手镯又寄回给了王女士。

王女士认为,自己退货过程中的全部操作都是按照商家指引完成的,物流人员上门取货、确认状态无误后才打包启运,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

" 你安排的快递公司,你付的钱,最后运输责任到了我,作为消费者我是不能够忍受的。"

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不成

王女士于是起诉到法院

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一审法院支持王女士的诉请

商家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庭上,商家认为,王女士将涉案手镯交付给物流人员时没有做好固定,可能导致手镯在运输途中发生磕碰,涉案手镯在运输途中的损害很可能是王女士造成的。由于涉案手镯上的痕迹影响二次销售,修复成本高,商家因此不同意退款。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手镯在取件和运输环节,由商家指定的物流企业完成,从消费者的视角来看,物流企业的当场核验也就代表了商家进行的核验。消费者把商品交付给物流人员后,风险不应当由消费者来承担。

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刘佳表示,消费者将需要退货的货物交给了商家指定的物流企业的工作人员,商家指定的物流企业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收货时的检验,确认无误后才打包封箱启运,法院认为对消费者而言,从这个时间节点开始,消费者的风险其实已经转移了。

最终,上海一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7 天无理由退货 " 规则在奢侈品领域的适用,体现了品牌方对消费者的尊重,但在实践中,还有诸多细节值得商家细细打磨,经营者应当谨慎排查评估每一个环节中潜在的风险,让流程管理更加精细化。

案件聚焦